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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角規範
1.角色能力不能過度逆天。
過於強大的例子:不能以任何方式被破壞的身體、
絕對無敵的精神控制、被碰觸到就必死的攻擊…之類。
2.角色不得與任何一方的NPC有任何血緣關係與私交。
例如:怪物方首領的弟弟、棘甲的間諜等。
3.角色(軀殼)可有特殊疾病,但請以不會過度妨礙行動為主。
4.角色(軀殼)須為原創,違反規定者一律踢出企劃,禁止參與。
5.角色(軀殼)不得為非人類種族。
為了避免看到豬在路上邊走路邊說話的景象所以一律禁止。
6.角色(軀殼)只能有男女兩性,並不接受第三性設定。
例如:同時擁有男性與女性的生殖器官。
但是生殖器官被切除等是被接受的,
這裡為了避免誤會,生殖器官被切除的情況下填寫男性或女性由玩家決定。
7.角色(軀殼)年齡並不限制。
8.文手可交由其他繪手來繪製角色、使用紙娃娃(不建議,因為會牽扯版權),
或僅使用文字描述。
9.角色(軀殼)外表及服裝並不強制,甚至無限制穿著。
例如男性角色穿女裝等。
10.怪物年齡可自行設定,但不可過高(最年長約八百歲),軀殼會隨著時間衰老,所以必須更換,請注意。
11.怪物須以持有軀殼的形象出現。
12.開放設定在怪物搶奪軀殼時,因怪物的能力使軀殼受傷,但請以不會過度妨礙行動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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